根据《专利法》第62条规则,下列行为不视为侵略专利权:
1、专利权人制作或许经专利权人答应制作的专利产品售出后,运用或许出售该产品的;
2、运用或许出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答应而制作并售出的专利产品的;
3、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作相同产品、运用相同办法或许已经作好制作、运用的必要预备,而且仅在原有范围内持续制作、运用的;
4、暂时通过我国领土、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按照其所属国同我国签定的协议或许一起参与的世界条约,或许按照互利准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求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运用有关专利的;
5、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运用有关专利的。没有施行侵略专利权的行为,也就不构成假充专利罪。专利权人要是发现自己的专利权被损害,要活跃采纳维权办法。当然,被确定施行了专利侵权行为,您也要搜集依据,活跃进行抗辩。
什么行为属于专利侵权行为
什么行为属于专利侵权行为?以下情形均专利侵权行为:
1、在没有经过权利人许可的情形下,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
2、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3、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请查看相关法条《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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