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则: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计算方法
1、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1)发放一次性奖金的当月,工资薪金高于5000元
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发放一次性奖金的当月,工资薪金低于5000元
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当月工资高于5000元,就直接将奖金除以12后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当月工资低于5000元,就将一次性奖金收入与当月工资合并扣除5000元后,再除以12个月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高于或等于5000元),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低于5000元),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薪金-5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如果计算当月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已经扣除了5000元,再计算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时,就无需减除5000元了;如果当月工资薪金低于5000元(工资薪金无个税,没有减除5000元),那么在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时,要扣除5000元,即5000元在要减除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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