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借款合同内未对利息作出具体约定,或者约定含糊不清、各方无法通过补充协商达成共识,则应理解为无须支付利息。
因此,倘若借据上并未记载利息事项,且借款双方对于利息问题未能形成统一意见,则依照相关法律条文,该项借款可被认定为无息借款。
实际操作过程中,借款人得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将借款本金直接交付予贷款人,无需承担任何利息费用。
如贷款方提出收取利息之要求,借款人有权予以拒绝,除非双方已就利息事宜达成明确约定或能通过补充协议达成一致。
若贷款方坚持主张利息权益,借款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笔借款无须支付利息或仅需支付特定金额的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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