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条适用于哪些情况
欠条适用于以下情况:
1.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张欠条。
2.借了他人或单位的钱物到时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有部分的拖欠,此时就需写张欠条。
3.借了个人或公家的钱物,事后补写的凭证,也可以称作欠条。
二、欠条的一般格式
欠条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
1.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2.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
3.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欠条务必要字迹清晰,不可涂改。若不得不改动的,则需由改动方在改动处加盖公章(私章)或个人签名。钱款数字要大写。
三、借条到期不还怎么办
1.如果能够协商可尽量协商,无法协商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请保全。
2.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3)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债权人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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