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不允许离婚和调解和解的离婚案件,原告需要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再进行第二次诉讼。但是,如果这6个月内出现新情况的新理由,可以提前进行第二次诉讼。新情况、新理由通常是指当事人判决不允许离婚后,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确实破裂的情况、理由,或者一方有可能危及生命、人身安全等重大犯罪,或者有不能继续同居的情况和理由。
第二次离婚起诉半年从什么时候算起
第二次离婚起诉半年从上一次的判决书下达之日起开始计算六个月。离婚起诉再等半年的目的是:
1、等半年的说话,具有相对性。一审的被告不受此限制,并且如果有其他重大情况也可以不受此限制;
2、6个月的缓和期,是为了第一次离婚诉讼中因被告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法庭考虑到双方夫妻感情尚可,无根本性无法愈合裂痕的情况下,给双方一个和好的机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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