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中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届满
这个借款期限嘛,是有三年的缓冲期。
先说说第一个点,借款里头说的那个“有效期”,其实就是咱们平常说的民法上的“保护时效”啦。
说起第二个点呢,如果借款合同里面没写清楚借款期限或者写得含糊不清的话,那就当作是那种没有具体到期日的借款了,借款人想什么时候还都行哦。
再讲讲第三个点,借款人要是欠钱不还咋办?出借人可以催他还啊,催的宽限点儿的话,最晚不能过二十年。
至于最后一个点嘛,就是说如果我们写的借条当中,没有约定好什么时候还钱,那么这个时候借款人就需要在出借人提出还钱的那一天算起,往后数够三年才能算是过了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借条中未还款如何要回来
1.与欠债者商议,了解详情,如需推迟或减轻负债可考虑;
2.若欠债者态度强硬且耍无赖,未能主动还款,可行司法程序;
3.若法庭判定欠债者有偿付能力却未能履行义务,将面临刑事追责。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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