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对两次开庭审理之间的时间间隔没有规定。也就是说,法律没有规定
第一次开庭之后要在多长时间内
第二次开庭。是否再次开庭、何时再次开庭,由审判人员确定。
2、对于公诉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法律只规定了审理期限。
第二次开庭能判离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不一定能离婚。在起诉离婚时法院会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来审查双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只有在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并调解无效后,法院才会判决离婚,与第一次、第二次甚至第三次起诉离婚,没有多大关系。法律上认可的感情破裂情形,有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重婚、与婚外异性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方面。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一审普通程序案件应该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期限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而且,如果经过检察院补充侦查的,人民从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时,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3、对于公诉一审简易程序案件,应该在受理后二十日内审结,如果可能判处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到一个半月。对于自诉案件的一审,如果被告人被羁押的,审理期限同一审公诉普通程序案件的期限,如果被告人未羁押的,应该在受理后六个月内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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