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泱泱大国境内,凡盗取他人公私财物金额达到一千元乃至三千元以上者,便可能触犯法律之红线,构成盗窃罪。
所谓盗窃罪,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公私财物数量较大或多次实施此类行为、进入他人住所进行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以及在公共场所扒窃公私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规定:对于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处以罚金;
若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范围内,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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