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责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赔偿:
1、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
全责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赔偿:
1、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有责任一万元,无责任一千元;
2、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有责任为十一万元,无责任为一万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有责任两千元,无责任为一百元。
出交通事故负全责通常要扣分。当事人在承担交通事故赔赏责任的同时,还应受到交通法规的处罚,会根据违反交通法规的具体情况,进行一定的扣分和罚款。
轻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怎么赔偿
对于轻微交通事故的赔偿处理总结有以下几个内容:
1.以各方平等、自由自行协商为原则;
2.可由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调解处理赔偿;
3.当事人可报警可不报警,但符合报警情形的应该报警;
4.轻微交通事故仍需保留现场证据,以便向保险公司索赔(例如:现场拍照);
5.尽快撤离事故现场,避免交通堵塞,否则会面临被罚款的不利后果;
6.为了获得保险理赔,需尽快通知保险公司;
7.如果各方分歧较大,无法自行处理赔偿纠纷,可以诉诸法院诉讼解决。
对于轻微交通事故,事实上法规有相关规定。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的,若各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各方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第二十一条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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