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公布的《深圳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应以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与同区域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均价二者之中价高者确定货币补偿金额。今后每季度由市拆迁办发布的各区域商品房交易均价将作为拆迁补偿依据。
从昨日首次公布的各片区商品房交易均价可以看出,深圳商品房最低成交均价产生在坪地、坑梓、坪山三个片区,为每平方米3681元,最高成交均价在红树湾片区,为每平方米18070元。
(记者董超文)深圳昨日首次公布各片区普通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作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的依据。从相关图表(见右图)中可以看出,深圳商品房最低成交均价发生在坪地、坑梓、坪山三个片区,为每平方米3681元,最高成交均价在红树湾片区,为每平方米18070元。
今年上半年,我市公布的《深圳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拆迁拥有完全产权的商品住宅、安居房或者其他具备相关房地产权利证书的不完全产权住宅、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应当按照完全产权商品住宅补偿的其他住宅等三类住宅房屋时,以其房地产市场评估价与同区域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均价二者之中价高者确定货币补偿金额。该办法称,本市各区域商品房交易均价由市拆迁办每季度定期公布。
根据这一规定,市拆迁办昨日在市国土房产局网站公布了《2007年第二季度深圳市同区域普通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有关人士表示,这是我市首次公布各区域的商品房屋成交均价。
这一价格表对六个区的商品房成交均价进行了统计,全市被分布了56个片区。从表上可以看出,罗湖区价格在每平方米7427元至11673元之间,福田区成交价为每平方米9660元至15600元,南山区成交均价为每平方米8816元至18070元,盐田区成交均为每平方米7582元至12390元,龙岗区为每平方米3681元至7286元,宝安区为每平方米4269元至98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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