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公通字[2008]36号)
第十一条[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什么是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犯了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这个罪名的行为人,如果已经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情节特别恶劣的,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指的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全文3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