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淄博市药品批发经营许可证如何变更
1、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补齐补正或不予受理。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受理。
2、审评认证,现场检查,出具现场检查报告审查意见
3、审查,对受理、现场检查的审查内容和审评过程进行初审,形成初审审查意见
4、审核,对审查人员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形成许可决定建议
5、许可决定,作出许可决定
二、淄博市药品批发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申请药品批发经营许可证变更,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在效期内;
2、药品经营企业未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已履行完毕;
3、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在原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
4、企业申请变更事项应达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
三、淄博市药品批发经营许可证办理的法律依据
1、《药品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2、《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药品经营企业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应当在许可事项发生变更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变更许可事项。原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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