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请求权,是对物权的享有和行使受到占有以外的方式侵害时物权人对妨害人享有请求排除妨害,使自己的物权恢复到圆满状态的权利。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当事人可以从以下方面搜集证据。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排除妨害纠纷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排除妨害纠纷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排除妨害纠纷的构成要件如下:
(1)被妨害的标的物仍然存在并由所有人占有;
(2)妨害人以占有以外的方法妨害权利人行使权利且这种行为是持续进行的;
(3)妨害必须是不正当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二、物业排除妨害纠纷怎么处理
对物业排除妨害行为存在纠纷的,可以通过下列方式处理:
1、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
2、由第三人调解,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纠纷提交给第三人,由第三人来主持双方进行协商,促成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一般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比如可以由物业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3、提交仲裁机关仲裁,这是指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发生纠纷后,根据我国相关规定,依照物业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
4、投诉,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时,业主可以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5、提起诉讼,业主通过以上四种方式仍无法解决纠纷时可以将纠纷诉至法院或直接向当地人们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
6、更换物业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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