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居民子女已转为城镇户口,父母去世后宅基地如何处理?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的前提是其“村民”身份,村民首先要属于这一村集体才能取得宅基。同时村民有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还是在村集体,村民不能随意处置宅基地。所以,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也不是遗产,不能被继承。虽然宅基地不能被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个人财产,可以被继承。
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如继承人要求处理房产,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1、将房屋折价给土地所有者;
2、将房屋出售给有正住户口,需要用地建房或没有达到宅基地使用面积的当地居民,并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手续。
3、允许依法将房屋出租,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费。
二、城镇人如何获得宅基地?
城里人若想获得农村宅基地,可以从这方面去考虑:
1、凡是在1999年以前城镇居民使用过的农村宅基地,还是可以进行土地登记确权的;
2、农民进城不再退地,原本属于农村户口并且拥有宅基地;
3、农村宅基地在法理上不可继承,但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只要你的房屋不倒或者闲置很久的话,都是可以继承的。
4、把自己城镇户口在迁回原属的农村,再想办法出资购买就没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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