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与劳务费在法律中的规定和解释是什么?
时间:2023-07-19 05:30:15 22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务工费和误工费的含义不同,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务工费主要是指劳动者的工资薪酬,误工费是指劳动者因为遭受到意外伤害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的实际收入的减少。

劳务费与职工工资薪酬的区别

1、从适用法律角度来看。

工资性支出是指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

而劳务费用一般是根据《民法典》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

2、从管理方式上看。

支付工资的员工都记载在企业的职工名册中,并且企业日常都进行考勤或签到,而支付劳务费用的人员一般则不这样管理。

公司雇用的保姆不属于《劳动法》所规定的关系,比如一般公司禁止员工兼职,而保姆则一般同时为几家公司或客户服务,对某一客户按时收费。

3、从财务核算角度来看,工资报酬的支付一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劳务报酬一般通过“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

4、从税务管理角度看,工资报酬的支付应用工资表按实列支,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支付劳务费用则需要取得相应的劳务发票,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劳务报酬类个人所得税。

两种支出的计税方式完全不同。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定作人向承揽人支付的报酬,如果是向个人支付的,对于个人而言,报酬就是劳务报酬。

如果单位承揽,向单位支付报酬,不属于劳务报酬,而是单位收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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