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一般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彩礼是男方在婚前给女方的赠与,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但是,在一定条件下,彩礼是应当退还的。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都应当返还。
一、法律规定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情况如下: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如下:
1、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属于共同所有的财产等,可认定为共同财产;
2、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总之,彩礼一般属于女方个人财产,法律对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都有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前付给的彩礼钱谁用
彩礼钱一般属于女方父母所有,但是具体的用途,要根据女方父母的意愿而定。
1、彩礼钱是男方对女方表达诚意的一个体现。所以彩礼钱一般都是女方所有。但是,有些女方家庭比较宽裕,并不会收取女儿的彩礼钱,他们一般都会把这笔彩礼钱转给自己的女儿,当做是他们建立新家的血汗钱。
2.根据上面这样的情况,我们值得肯定的是彩礼钱一定都是归女方父母所有的。但是至于这笔彩礼钱要如何分配,女方家是有权把控的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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