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朋友圈买东西被骗,可以保留与卖家聊天记录,作为维权证据之一。
2、网购时,可要求商家出示实体照片,尽量使用第三方平台付款。
3、保存好购物发票、单据、保修卡等;如退换,尽量保证不影响商品二次销售。
4、所购商品和收到商品不一致时,可以选择拒绝签收。
5、一旦网购被骗,可向有关部门提请仲裁。
6、牢记维权电话,出现问题可向当地消费者委员会求助,必要时可向警方求助。
7、在协商调解无效后,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朋友圈侮辱他人是否违法
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应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在侵害对象上,被侵害人是特定人,但是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如果在朋友圈中所指定的对象是特定环境、特定条件下的具体人,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同样可以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
2、在侵害方式上,主要是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
3、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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