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当事双方自愿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原则上可于同日完成全部流程,具体操作步骤如下:首先,双方需共赴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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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各自出示户口簿、结婚证书、个人身份证件及离婚协议等相关文件资料;
再者,经办人员将会对申请人双方有关自愿离婚之意愿进行审慎询问,确认满足所有必要条件后,将为他们提供精确的登记服务并发放离婚证件。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