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欠款时间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来达成合理的还款协议。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的通知单。
一、借钱不还,过了诉讼期怎么办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还款协议。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3、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10年前的欠条现在起诉是否还行
10年前的欠条,现在也可以起诉。
一般债务的诉讼时效是三年,10年间如果债权人一直有进行过讨债行为,比如发短信、打电话等等,都可以证明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的,而后借条的诉讼时效会开始重新计算三年。
如果真的超过了三年都未联系过对方,即彻底超过诉讼时效,这时如果能协商与对方协商达成新的还款协议,这时也会再次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继续受法律保护。
最后即便真的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无法确立新的借贷关系,也不意味着不能起诉对方,因为只要被告不以超出诉讼时效为抗辩理由,法院是不会主动审查的,那么有欠条作为证据胜诉几率也不小;
此前就有过债务人直接失踪,无视法院传票不出庭,自然也就没有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而后败诉被判还钱的案例。不过这种情况毕竟是少数,大家被拖欠借款还是尽早维权的好。
三、采购材料没有发票怎么处理
如果企业一直无法取得材料采购的发票,可以通过暂时不结算的方式与对方协商发票事项,尽量取得相关发票。如果无法协商,且已经将材料款项结算,那么在没有发票的情况下,企业也要根据实际支付的款项如实进行材料采购的账务处理。对于暂估记账的方式为本月底暂估,下月初红字冲回。暂估时不考虑增值税情况,根据需要暂估的材料数量,合理暂估材料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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