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终止执行判决
时间:2023-07-16 08:10:21 26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被执行人。写明应当终结执行的事实根据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六)项[如果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同时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5条]的规定,裁定内容。

终结执行是不是不用还钱了

一、终结执行是不是不用还钱了

1、终结执行不是不用还钱。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只是在现阶段,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符合条件的可以限高,加失信;

(2)在案件终结本次执行后,如果有新的财产线索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在这里申请人即使没有获取新的财产线索,过一年两年也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账户进行重新查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二、终结执行和实体效力的区别

1、执行终结的裁定既有程序效力,又有实体效力。程序效力是指执行程序不再继续进行;

2、实体效力是指法院不再以强制力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不再强制性的保护权利人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制作的终结执行裁定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得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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