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是指在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都是合同履行行为;相应地,凡是不执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履行完毕。对于依法生效的合同而言,在其履行期限届满以后,债务人应当根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实施履行行为。债务人在履行的过程中,应当遵守一些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合同为迟延履行,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的履行行为属于提前履行,提前履行不一定构成不适当履行。总的来说,合同履行情况主要是看合同期限届满时,合同当事人是否完成合同约定的相关事项。
提交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济南律师服务
1、交、收货凭证,如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运单等;
2、货款收支凭证,如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
3、证明拖欠货款的证据,如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4、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客户投诉、退货和索赔的证据;
5、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则提交第三人关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及相应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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