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难点的意见》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亲子鉴定涉及人身,不得强制;但如果一方申请亲子鉴定,另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同意亲子鉴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可以推定对其不利的事实。原则上,亲子鉴定涉及身份关系,应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但是,如果非婚生子女及其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有相当的证据证明对方是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母亲,且非婚生子女本人尚未成年,急需抚养和教育,如果被告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推翻亲子关系,拒绝做亲子鉴定,则应推定其亲子关系的建立。因此,对于亲子鉴定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强制当事人进行鉴定。
凭亲子鉴定可以改户籍资料吗
凭亲子鉴定不可以改户籍资料。还需要准备其他的材料。一般通过做亲子鉴定的话,鉴定本人的身份跟户口上的人的身份是否存在真正的亲子关系,如果无法证明的话,是需要向乡镇以上的人民政府或者是公安派出所申请鉴定证明的。在现在亲子鉴定的机构有很多的,但是要做亲子鉴定上户的话是属于司法鉴定的范畴,所以要选择鉴定机构的时候,必须要有司法鉴定许可证的才可以。亲子鉴定报告一定要全国有效,并且要被全国的公安或者司法部门认可才是有效的。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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