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观要件: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1、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
2、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3、该处分行为必须是纯粹的财产行为,身份行为即使导致债务人的财产减少也不能进行撤销。
二、主观要件: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1、若为无偿处分,即可认定恶意的存在。
2、若为有偿,但为明显不合理低价,以受让人明知该情形的存在认定恶意。
三、时间要件:不以债权已届清偿期为要件。
一、低价租赁可以申请撤销吗
低价租赁财产可以适用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法定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人实施了一定处分财产的行为;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租赁财产,构成恶意转让资产。
二、撤销权的性质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撤销权的性质是兼有请求权和形成权的特点,撤销权的行使必须依一定的诉讼程序进行,可请求受益人返还财产,恢复债务人责任财产的原状。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是:债权人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撤销权;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有效债权;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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