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和诈骗侵犯的对象都是公私财物,包括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其特征是:能够被人们所控制和占有;具有一定的客观的经济价值,可以用货币来衡量的;能够被移动,包括所有的动产和不动产上的附着物;他人的财物。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以牟利为目的的行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占有;而诈骗则是以欺骗方法使受害人“自愿、主动”将财物交付的行为。简而言之,盗窃就是小偷行为,诈骗则是骗子行为。
虚假广告罪和诈骗罪的区别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广告经营的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广告。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广告管理法规,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
3、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构成。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不真实的广告而故意作虚假宣传。
实务中,由于诈骗罪的行为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也表现为虚假宣传等行为,常常使虚假广告罪与诈骗罪二者出现混淆,难以区分。但二者区别仍然明显,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点。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广告市场管理制度和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后者则是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是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采用利用广告作虚假宣传的特定手段,而后者则是采用隐瞒真相和虚构事实的欺骗方法。
3、是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而后者则是一般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五条【盗窃罪】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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