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法官,我还是先撤诉吧,找找其它办法离婚。4日,在建阳法院民一庭的办公室里,老吴一脸无奈地说。
老吴是建阳市漳墩镇的农民,因家境不好,年逾四十尚未婚娶。他常听人说不用花多少钱就能娶到年轻漂亮的越南老婆,不禁心动。2011年8月,老吴凑了4万余元,到越南娶回了年仅23岁的慈某。起初两人恩爱有加,但为了结婚,老吴几乎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只得外出打工,夫妻俩开始聚少离多。加之语言文化的差异,两人沟通不畅,慈某对老吴的态度也日渐冷淡,新婚时的激情与欢乐荡然无存,老吴渐渐觉得这样的婚姻并未如其所愿。2013年6月,慈某一人离家出走,至今未归。无奈之下的老吴只得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联系了老吴。在向法官咨询了关于涉外离婚案件的具体审理程序及审理时限问题后,老吴最终选择了撤诉。
涉外诉讼离婚程序太复杂了,先要将文书材料翻译成外文,再通过省高院委托中国驻当地的大使馆送达,光邮寄送达就要半年甚至一年多的时间,万一材料不齐全被退回或是地址送不到,又要重新送。因为程序太繁琐,老吴无奈撤诉。
建阳法院法官表示,老吴的情况不是个案。近年来,建阳一些农村大龄男青年娶越南媳妇,但由于双方都基于功利性目的,在毫无感情基础、交流存在障碍的情况下就匆忙结婚,导致涉越离婚案件数量逐渐上升。据建阳法院工作人员介绍,建阳法院从2011年至今年4月,已受理涉越离婚案件11件,审结4件,其中判决1件,撤诉3件,送达难、程序复杂是部分案件积压近三年未结案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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