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婚姻的方法有两种:
1.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具体程序是:
(1)到原婚姻登记处办理申请手续,提交相应的材料;
(2)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并报送所属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3)符合撤销条件的,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4)婚姻登记处应当将撤销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
2.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的程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当事人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
可撤销婚姻的法条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可撤销婚姻的法条规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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