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民办单位成立登记办理是什么步骤
1.申请者提交材料
2.市民政局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3.凭《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办理印章、代码证、银行开户等手续
4.提交确认材料,登记办理。
二、上海民办单位成立登记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须经业务主管单位相关科室签署意见);
2、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表;
3、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草案);
注:参照“常熟市民政局”网站“相关下载”中“民办非企业
单位章程样本”;
4、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申报登记的文件(非直接登记社会组织需提供);拟成立社会组织基本信息表(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需提供);
注: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需提供教育部门发给的“办学许可证”,民办医疗机构提交卫生部门发给的“卫生执业许可证”。
5、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一式三份);
6、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一式三份);
7、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一式三份);
8、民办非企业单位场所证明(即办公场所)
9、验资报告
10、捐赠承诺书
11、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12、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备案表;
13、民办非企业单位银行账户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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