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中的妇女,结婚后户口仍在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并履行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义务的,在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股权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平等的权益。
购房者如何防止户口未迁出
1、检查户籍状况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之前,购房者一定要了解交易房屋的户口情况。在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要亲自或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到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核实。这样既可以核实卖家是否真的已经将户口迁移出去,又可以防止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的情况出现。
2、明确户口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
购房者想要防止卖家不迁移户口,在合同上下工夫是很必要的,购房者应该要求在合同中约定有关户口迁移的相关事宜,并约定违约责任,以此敦促卖家履行合同。
买卖双方可以约定一个卖家迁移户口的时间,例如,“如果到了规定的时间卖家还没迁走户口,那么卖家就要赔偿违约金,直到迁走为止”。而且,购房者可以通过约定较高数额的违约金,以此来约束卖家的行为。
3、户口无法迁出可以解约
目前为止,我们国家对于户口的迁出是采取自愿原则,所以不能够随意的强制性的强邀对方来进行拆除,其实是通过行政干预的方式也是不允许的,只能够通过法院诉讼,然后再次的申请,当然这方面发生纠纷的话,第1个时间需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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