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产生纠纷找谁处理,没有合同发生纠纷怎么解决
时间:2022-05-29 14:18:43 10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房屋出租产生纠纷可以找房地产管理部门处理,双方也可以协商解决问题,如果解决不了可以投诉或者起诉的。其没有合同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是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的。

一、房屋出租产生纠纷找谁处理

房屋出租产生纠纷可以找房地产管理部门处理。

1.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申请仲裁解决问题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2)民事诉讼解决问题

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二、房屋出租没有合同发生纠纷怎么解决

房屋出租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发生纠纷时解决方式是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三、房屋出租的租金算孳息吗

孳息是指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就租金而言,房屋出租的租金并不属于孳息的范围,租金产生的利息才属于孳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租金支付期限】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  第九百零二条 有偿的保管合同,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n  当事人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领取保管物的同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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