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不能过户想要免责可以订立免责条款,此种情况下的免责条款是有效的。车辆不过户不影响协议效力,但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之间以买卖等方式转让车辆所有权但为办理转移登记发生事故的,原车主只要出示相应的转让证明,即可免责。
车辆不能过户的原因
(一)申请车主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
(三)违章、肇事未处理结案的或公安要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四)达到报废年限的(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使用性质为自用的汽车,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在达到报废使用年限后两年内,准予申办过户登记,但不准转籍)。
(五)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六)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两年的,但法院判决的除外)。
(七)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未满的。
(八)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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