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辛集办理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受理条件
1.具备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申请条件的企业。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a)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b)通过法定程序取得的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2)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服务质量、车辆、驾驶员等管理制度;
(4)有购置符合规定车辆的资金;
(5)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6)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地、车辆停放地;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辛集办理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受理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12项;条款内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三、辛集办理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次年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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