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具有独立财产权的,企业以破产财产承担债务,企业破产清算结束后,经法院确定无可供分配财产的,破产结算结束,企业可以注册登记,不再承担民事责任。
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全文2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