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纠纷老百姓找谁申诉
时间:2024-02-21 05:32:03 59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房屋拆迁纠纷老百姓找谁申诉

首先,老百姓可以选择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诉。在拆迁过程中,政府部门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负责制定拆迁政策和执行拆迁计划。如果老百姓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向政府部门提出申诉。一般来说,市政府或区政府的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拆迁纠纷,老百姓可以通过书面申诉或者面谈的方式向他们反映问题。政府部门会进行调查和处理,并给予相应的答复。

其次,老百姓还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政府部门未能解决拆迁纠纷,或者老百姓对政府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老百姓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拆迁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法院会依法审理案件,并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判决。老百姓可以通过法院的判决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老百姓还可以选择向社会组织或媒体寻求帮助。社会组织和媒体在监督社会公正和维护民众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老百姓可以向相关的非政府组织或媒体机构反映问题,寻求帮助和支持。社会组织和媒体会通过调查报道和舆论监督来推动问题的解决,为老百姓争取公正和合法的权益。

总之,当老百姓遇到房屋拆迁纠纷时,可以选择向政府部门申诉、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寻求社会组织和媒体的帮助。无论选择哪种方式,老百姓都应该坚持维护自己的权益,争取公正和合法的处理结果。同时,政府部门、法院、社会组织和媒体也应该加强合作,共同推动拆迁纠纷问题的解决,为老百姓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房屋拆迁纠纷如何向法院诉讼

房屋拆迁纠纷解决方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现实生活当中拆迁发生纠纷之后,那么应当根据发生的纠纷的类型来选择具体的处理的方式,比如说关于安置补偿协议发生纠纷之后,那么是可以到当地的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裁决的申请,而当地的人民政府所作出的行政裁决结果对当事人不利的,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章 征收决定 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n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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