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积金销户后,3个月内就会到账。各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具体要看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如果属于深圳公积金联名卡,提取深圳公积金,一般在业务办结后5个工作日内到账,可以在一卡通活期账户中查询。销户提取会涉及社保、医保等转移,如果在销户时公积金系统已经审核到社保转移,即可在三个工作日到账,如果审核不到则为三个月左右到账,储蓄卡需要开卡。
如果提取公积金,则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
2、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一式四联,加盖财务章;
3、劳动关系解除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者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以委托他人代办,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相关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之后,才可以办理此业务。
公积金销户未结算多久到账求解释
公积金销户未结算一周左右的时间到账。职工办理销户提取申请后,公积金中心会审理并受理职工销户申请,这时职工的公积金属于尚未结算的一种状态,在一周左右的时间,工作人员将会把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本息余额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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