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十二分扣完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交通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并通过相应的考试。若当事人通过考试的,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领取被扣留的驾驶证。若当事人还有罚款的,应在15天内缴纳。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