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可以登记,无需申请。登记一般需要的时间在三个月以内,具体以实际花费的时间为准。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软件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
第七条第一款规定,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
一、软件著作权属于专利还是版权
属于版权。
1.软件著作权属于著作权的范围,受《著作权法》保护,不是专利的一种,不受《专利法》保护。
2.两者是同属于知识产权概念,种类不同而已,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软件证明材料通过国家认可机构(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取得的,而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二、著作权人通过什么方式可以变更
著作权人通过什么方式可以变更?著作权人可以通过签订转让合同的方式变更,但是只能转让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著作权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转让软件著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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