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死亡时,其配偶可以处分其财产
如果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根据合伙协议的规定获得合伙人资格。如果继承人是未成年人,则为有限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成为有限合伙人
中国《合伙法》第50条规定,如果合伙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有合法权利继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继承人,应当自继承之日起,按照合伙协议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取得合伙资格。同时,本条还规定:“合伙人的继承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有限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变更为有限合伙企业。如果所有合伙人未能达成一致,合伙企业应将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返还给继承人。”
在下列任何情况下,合伙企业应将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返还给合伙人的继承人:
(I)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II)合伙人必须具备法律或合伙协议规定的相关资格,但继承人未取得该等资格;
(III)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人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合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的,具有继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法定权利的继承人自继承之日起取得合伙资格n根据合伙协议的规定或经所有合伙人一致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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