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项目中有一项是生活护理费,但并不是所有的工伤事故中都会涉及到对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的赔偿。只有造成了职工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情况下,才会有生活护理费的赔偿。那么生活护理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生活护理费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一)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赔偿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11条第1款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
因此所谓统筹地区,一般指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这一范围。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二)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
护理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三)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赔偿金额计算
护理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计算,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
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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