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棚改拆迁,无证房就没有赔偿吗?
棚户区改造属于对城市国有土地进行征收,应该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个人房屋,应该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使房屋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有改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
(一)、50-80年之间建的房子可以获得补偿。
有些房子非常古老,老到可以追溯到民国年间。所以,在50-80年这个年代之间,不管是农村的房子还是城市里的房子,都是没有产权证的。但是,这种类型房子,就算后期没有补办产权证,也应该被认定为合法建筑,在拆迁时也应该予以补偿。
而再往后面一点的90-07年建的房子,如果没有被认定为是属于违建的房子,也应该被认为合法建筑,可以获得一定的程度的补偿。
(二)、2008年到2019年建的无证房能获得的补偿较少。
这个时间段建的房子,只要不被认定为违建,哪怕是无证也是多少能拿到一点的补偿。但是,这样的补偿可能不会很多,至少不会有07年之前建的房子高。
而通常,无证房屋补偿标准为:2008-2010年的房屋,参考正常房屋的80%比例进行补偿,2011-2014年的房屋补偿60%,2015-2019年的房屋补偿40%。
不过,这样的补偿并不是国家的统一规定,只属于地方政府出于人道主义的补偿,有没有这么高,或者是比这个标准还高的话,就得看当地政策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了。
(三)、2018年之后建的违建房屋无补偿,按规定确权登记后有补偿。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规定: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址,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土地管理法》施行之前的超占宅基地的违建房屋将会予以确权登记。所以,这部分违建房屋在拆迁时将能够获得补偿!
另外,如果房子属于未批先建,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况,虽然属于违建房屋,但在缴纳相关费用并且补正相关程序后,可以同等于合法建筑,也能够获得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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