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诉讼开庭程序
时间:2023-07-22 08:54:15 14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庭审准备阶段

1、查明当事人身份。

2、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知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3、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

二、法庭调查阶段

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判人员询问被告人宣读内容是否与收到的一致2、分别讯问被告人

多名被告人的,法庭只留一名被告人接受讯问,其他被告人退出法庭。先由被告人自己陈述对起诉书的意见。控辩双方交叉讯问被告人。讯问顺序是公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审判人员也可以讯问被告人。

三、举证、质证阶段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可以进行勘验、检查、扣押、鉴定和查询、冻结。

四、法庭辩论

五、被告人最后陈述。

刑事案件开庭流程

刑事诉讼开庭流程为:1.开庭,查明当事人基本信息,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2.法庭调查、3.法庭辩论、4.被告人最后陈述、5.评议和宣判。开庭时审判长应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是否公开审判;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名单;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告知被告人有辩护的权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第一百八十六条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全文84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新时间:2024-02-02 16:45:03
查看刑事诉讼法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刑事诉讼法 最新知识
针对刑事案件的诉讼开庭程序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刑事案件的诉讼开庭程序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