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田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处。地址:和田县布扎克乡中粮储存对面。电话:0903-2030423。2、和田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地址:和田市迎宾路466号。电话:0903-293329。3、墨玉县交通警察队管理处。地址:墨玉县车站路1500米。电话:0903-6512509。4、皮山县交通警察队管理处。地址:皮山县国道G315线2620公里650米。电话:0903-642247。5、洛浦县交通警察队列车员处。地址:洛浦县315国道消防队旁边。电话:0903-662513。6、策勒县交通警察队列车员处。地址:策勒县国道工业园区对面。电话:0903-6712421。7、余田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地址:于田县加依乡加油站旁。电话:0903-6812530。8、民丰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地址:民丰县索达路6号。电话:0903-6750161。
和田地区和田县交通违章处理流程有哪些
第一步:违法处理。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分局、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第二步:到银行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第一百零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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