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仅凭生父母再婚这一法律事实,并不必然导致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当继父母与继子女间形成了抚养关系,他们之间才能形成法律层面的父母子女关系。根据司法实践,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认定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抚养关系;
(一)生父母再婚时,继子女属未成年人
要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继子女须属未成年人。现实生活中,有的继子女已经成年并可独立生活,在法律层面上,继父母对继子女不再具有抚养义务。即使继父母在生活上仍对其照料或资助,也不会形成法律意义上的抚养关系。
(二)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
父母承担了继子女的全部或部分抚养费用是认定形成抚养关系的关键。现实生活中,存在继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抚养费用由生父母承担的情况,如果继父母不负担继子女的抚养教育费用,即使生活在一起,也不宜认定他们之间存在抚养关系。
(三)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
不论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否生活在一起,只要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抚养费用,照料、教育和保护继子女,且持续时间足够长,并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就应认定存在继父母子女关系。
有关继父与子女的抚养关系,应当根据实际而定,如果没有形成法律关系,那么是不存在抚养义务的,但如果双方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父子关系,那么继承必须履行相关抚养义务,如果拒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应当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离婚后继子女由谁抚养?
继子女和继父母是两个密切联系的概念,子女对父母的再婚配偶称为继父或继母。丈夫或妻子对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称为继子女。继父母子女关系是由于父或母再婚而形成的姻亲关系,
离婚时继子女应该由谁抚养,这取决于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法律关系。只有当事人之间存在抚养关系时,才需要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没有形成抚养关系,那么也就不需要争论继子应该由谁抚养的问题了。
在确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抚养关系时,主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
2、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
3、继父母与继子女—起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
全文8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