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时间会有不同的标准。对绝大部分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当事人来说,他们都认为自己受到的伤害非常大,有的当事人可能甚至会认为自己受到的精神损害很难用金钱来衡量。精神损害赔偿因其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使得在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将其肆意扩大,根据我国司法审判实践经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的确定一般会结合如下因素予以认定:
(1)精神损害程度,即受害人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
(3)具体的侵权情节,可以根据过错方侵权行为方式、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等综合考虑其情节之轻重;
二、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
《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3)对于侵害人身,没有造成死亡残疾后果的,应当赔偿精神抚慰金。
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
三、精神损害严重的标准
(1)死亡;
(2)重伤或者残疾;
(3)精神疾病或者严重精神障碍;
(4)婚姻家庭关系破裂或者引致家庭成员严重伤害;
(5)因丧失人身自由而失去重要的(就业等)机会,以及对其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重大亏损等,产生重大精神损害;
(6)其他重大精神损害。
受损害人完全没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事实并非受损害人所为的,可以认为是精神损害后果严重。
全文74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