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拘役?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半年)。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4.拘役是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二、判处拘役后亲属如何进行探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规定,拘役判决生效后,在押人中的家属即可到看守所探望。但亲友探视需要遵守看守所的规定,按照流程进行探视,在实践中,亲友探视的通常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1、根据刑法规定,判据拘役的,罪犯每个月是可以回家一至两天探亲的,但现实执行情况堪忧,几乎没有看守所、拘役所等或执行这个规定。其后果,就是亲友不得不到看守所进行探视。
2、亲友可以在什么时候探视,各地的看守所的探视规定不同,有的看守所是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即可探视,有的看守所是在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后,才可探视。所以可提前电话和看守所联系,问清楚再去探视,免得白跑一趟。
3、根据监狱法等相关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现在大部分监狱看守所,也都允许朋友进行探视。
4、探视是有探视日的,不同的看守所,规定的探视日是不同的,有的看守所是每周设定一个探视日,除了该日可探视外,其余时间均不可探视,有的是每周设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探视日。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都可以探监。
5、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判决生效,是指一审宣判后的10天内,当事人没有提起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法院判决书生效。若是二审判决的,判决书一经作出,即为生效。
6、探视在押人员时,要带身份证(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或证明与在押人员关系的户口本。没有身份证件的,是不允许进行探视的。
如果亲友准备探视被判处拘役的在押犯人,可以先电话联系执行拘役的看守所问清楚探视的规定,或者向当地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合理安排好探视的时间。在探视时,最好带上衣服和钱,以便给予在押的人。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