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违约应承担责任的表现:
1、继续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的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2、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修理、更换、重做、退货、降价或报酬、服务费、赔偿损失等;
3、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被害人因违约行为减少的财产或者丧失的利益的责任。赔偿损失主要是指钱赔偿。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用其他物品代替金钱作为赔偿。违约赔偿的范围和金额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4、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者财产。我国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或过高于损失为条件,经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增加或适当减少;
5、定金责任。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承租人违约怎么赔偿
因承租人的根本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被迫解除,出租人要求承租人赔偿其房屋空置期间的租金等实际损失的,可予支持,但合同另有约定除外。损失具体数额不能确定的,可以推定为租赁房屋闲置期限或寻找替代房屋周转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因承租人根本违约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出租人可以要求其赔偿的实际损失一般包括:免租期的租金损失(按照双方未履行合同期间占合同约定期间的比例,赔偿出租方的免租期租金损失)、房屋空置费损失、重新出租房屋的中介费损失等。
考虑到实践中房屋空置费损失、重新出租房屋的中介费等损失通常客观存在但较难证明,法院未必会准确计算每一项损失的具体金额,而是通常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双方的过错情况、案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及履行期限、双方关于违约金的约定等情况),酌定一个合理的费用标准判决承租方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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