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被辱骂法律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首先,应当积极收集与事件有关的证据线索;
其次,及时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报案。一旦发现个人信息遭到泄露,可以向公安机关、互联网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再次,要提醒身边的亲朋好友注意防范可能出现的诈骗行为;
最后,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还可以考虑委托专业律师进行维权行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终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网络被骗怎么追回
首先,请务必手中紧握相关充分确凿的证据,将之呈报给当地公安部门,请求他们对您所遭受的诈骗事件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和取证工作。在公安机关完成案件的初查和排摸之后,便可正式启动刑事起诉程序,将调查结果及证据材料向着检察机关进行移交。最终,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负责向审判机关提起公诉。在此期间,当事人亦有权就该刑事案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争取追回受害人所蒙受的财产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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