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于房贷偿还应该采取何种方式
时间:2023-11-03 06:27:15 13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离婚后对于房贷偿还应该采取何种方式

离婚后房贷偿还方式:

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2.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共同来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

3.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材料有什么

离婚房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材料有:

1.民事起诉书。

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事实上,如果房产是婚前财产,但是结婚后也加上了另一半的名字,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夫妻共有的,离婚时女方有权利要求分割共有房产,不过,共有房产的分割方式非常多,另外,房子如果还有贷款没有结清,没有办法直接对房产进行分割,因为双方并未完全取得房屋的产权。

三、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是:

1.男女双方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体现实质公平的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4.综合考发展规划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

5.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n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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