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借据怎样追债
时间:2023-07-31 00:02:56 38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没有借据怎样追债

没有借条需要追债,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收集其他相关证据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等方式要债,当事人如果要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无效借贷行为有哪些情况

无效借贷行为情况包括: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5.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6.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7.高利贷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借贷关系构成要件有哪些

借贷关系构成要件如下:

1.形式要件即达成合意的外在形式。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以及其他都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形式,对自然人借款,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约定形式;

2.实质要件。民间借贷关系具有实践性特征,借贷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当事人的合意,还要有交付钱款的事实,在借据是否真实有效的前提下,还应审查履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n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全文95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没有借据怎样追债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没有借据怎样追债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