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追尾可以要哪些赔偿
被追尾可以要如下赔偿:
1.因交通事故所导致的财物损失;
2.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需要治疗,后续的治疗费用以及其他医疗,按照其伤势预估后续治疗养费用以及其他非健保医疗费用等;
3.如果是对方全责,剩余损失由对方负责赔偿;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需要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被追尾是谁的责任
被追尾一般由追尾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但如果追尾司机能够提供足够的证据表明是因为前车加塞变道导致躲闪不及发生的追尾事故,应由前车负全责或主要责任。但具体的以交警为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三、被人追尾责任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被人追尾责任认定需要下列材料:
1.事故当事人,须出示驾驶证或有关身份证件。
2.事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的,须出示有关身份证件或证明材料。
3.事故车辆的车主或驾驶员单位负责人的,须出示有关身份证件或证明材料。
4.事故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的,须出示有关身份证件或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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