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包括:医疗机构遗失《放射诊疗许可证》,应当及时在发证机关所在地的主要报刊上刊登遗失公告,并在公告30日后的一个月内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办。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形式审查——决定——纸质审查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昆纬路39号天津市河北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29号窗口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河北区审批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2005年)第8条;《关于放射源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3]17号)第2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hbqzwfw.tj.gov.cn/)
全文31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